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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3-14 16:14:06 |   作者: 产品中心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督管理的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都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6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计8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8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涉及关联董事回避的,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6日以邮件、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佩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都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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